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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23-4567猫头鹰幼崽“落单” 福贡森警大队警民接力救助
随着公安机关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加强,广大人民群众自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日益增强,自觉救助野生动物的行为也明显增多。
2月27日,福贡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马吉乡乔底村附近路边发现一只小小的动物,它飞不起来,我怀疑是猫头鹰,听说猫头鹰是国家保护动物,我准备将它带给你们救助。”接到报警后,为确保接收的猫头鹰幼崽第一时间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科学进行救助,民警及时联系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福贡管护分局。
不久后,一名五岁萌娃在父亲的陪伴下带着猫头鹰幼崽来到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及管护分局工作人员立即对猫头鹰健康状况进行细致检查,在未发现受伤等情况后,交由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福贡管护分局进行后期处置。
警方提示:如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要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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